1.事實發生日:93/08/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核閱報告
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
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
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
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民國九十二
年上半年度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表予以評價而得。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此項未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503,201仟元及413,111
仟元,其於民國九十三年及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淨損失分別為
28,822仟元及2,966仟元。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
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除上段所述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根據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予以評價而可能有所調整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
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
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此 致
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證期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93)台財證(六)第00668號
(72)台財證(一)第2583號
會計師︰黃素珍
梁再添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產生保留意見原因是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報告認列投資
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