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18
2.公司名稱: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依100年股東常會決議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
價格轉讓給員工通過修訂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原辦法修訂於97年9月3日。
6.因應措施:修訂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六條內文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
如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轉讓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修訂後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
條之一之規定,經股東會決議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給員
工,惟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轉讓價格得按發
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0/5/18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每股轉讓價格為新台幣29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