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
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
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
計師查核,並於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出具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係因權益法評價之長期
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8所述,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
價之長期投資金額為新台幣0元,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收入
金額為新台幣43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財務報表,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
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欣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
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