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依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
盈餘分配情形如下:
擬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275,167,140元,即每股發放2.4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金額31,894,306元。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9,933,941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3)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9,000,000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11,960,365元,
差異數為2,960,365元,俟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後,與估列之差異將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認列為100年度損益。
以上分配情形,俟100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