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31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特定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52,633,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200,005,400元
6.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3.8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
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
及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已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十億元,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同意
後一年內分次辦理。
(2)本次私募股款限於100年06月07日前繳足,增資基準日為100年06月07日,其他相
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