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以不超過新台幣十億元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十億元為限。
6.發行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至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85%~9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擴大營運規模、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若採公開申購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
至80%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
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若採詢價圈購方式:85%至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由原
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並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承銷。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
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