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04
2.公司名稱:鈞寶電子工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9年3月申報每月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有關遠期契約之未沖
銷契約公平價值係以該契約於月底現時市場價格之重置成本計算而非以契約之淨公
平價值公告之,因此向證交所申請修正公告內容, 其修正前後內容如下:
遠期契約之未沖銷契約公平價值
公告月份 原公告數(仟元) 修正公告數(仟元)
99年 3月 95,503 341
6.因應措施:向證交所申請修正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