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3
2.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
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包
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發行新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轉換價格
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
則不予調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盈餘轉增資6,940,168股,自除權基準日93年8月4日起,轉換價格由34.4元
調整為29.6元。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29.6=[(34.4*43,267,789)+(0*6,940,168)]/(43,267,789+6,940,168)
(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