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000元。
(2)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
本公司於民國93年06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92年度盈餘分配(配發現金股利
新台幣46,800,000元,股票股利新台幣140,400,000元),以辦理股東股息及
紅利轉增資新台幣140,400,00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9,600,000元,合計
轉增資新台幣150,000,0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新股合計15,000,000股。
本增資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金管證一字
第○九三○一三○六八六號函核准在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股配息及增資基準日:93年8月12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8日起至93年8月12日止。
(3)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9月22日起。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劃撥至股東集保帳戶或登錄專戶,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
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