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當事人:高雄市三民區長明段507地號依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
二年度執字第三二六五五號強制執行事件辦理查封。
債權人:源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九十二年度執字第三二六五五號執行命令
2.事實發生日:92/08/2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源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依九十二年度執
字第三二六五五號給付租金強制執行事件,在新台幣參佰伍拾柒萬元之範圍
內,對本公司於高雄市三民區長明段507地號上之建物予以查封。
4.處理過程:呈報董事長研討解決方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採取相關行動,提請聲明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1)92年8月20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至本公司高雄市三民區。
長明段507地號強制執行查封地上建物,經向法院閱卷確認前先公開此項資訊。
(2)查本件糾紛純係因本公司與台北站前店房東,雙方對租約之效力與租金之
金額有不同之認知及解釋,對本公司之營運並無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