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7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 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新台幣467元。
(2) 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420股。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一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九十年度盈餘分配(配發現金
股利新台幣11,981,520元,股票股利新台幣107,833,680元),以辦理股東股息
及紅利新台幣107,833,680轉增資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6,738,320元,合計新
台幣114,572,000元,每股新台幣 10元,發行新股合計11,457,200股。本增資案
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1年7月24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141302號
函核准在案。
3.發行新股條件:本次增資新台幣114,572,000元,發行新股11,457,200股,每股新
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
(1)以股東股息及紅利轉增資新台幣107,833,680元,發行新股10,783,368股,按除
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420
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以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6,738,320元,發行新股673,832股,依本公司內部
相關作業辦法,授權董事長分配予員工。
(3)本次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4.除息除權事項:
(1)配股、配息基準日:91年8月18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1年8月14日起至91年8月18日止。
(3)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1年
8月13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台北市民生
東路四段54號4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過戶手續(電話:(02)27186425 )。
(4)現金股利發放日:91年9月16日起。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
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劃撥至股東集保帳戶或登錄專戶,屆時除另行公
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