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發放股票股利計新台幣421,120,700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2)發放現金股利計新台幣421,120,708元,即每股配發2.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之員工紅利為63,270,000元,其中56,94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694,300
股,占盈餘轉增資之11.91%;董監事酬勞為9,185,000元。
(2)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本公司設算93年度每股盈餘為4.55元。
(3)本次股利發放事宜,若因合併或員工認股權憑證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造成
總實收資本額變動時,上述之每仟股所無償配發股票股數及每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
按除權(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數額,重新計算每仟股所無償配發股票股
數及每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