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68,477,410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1.2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112,318,270元,每股配發約新台幣0.8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8
5.最後過戶日:99/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8/03
8.除權(息)基準日:99/08/03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經本公司99年7月2日董事會決議茲訂於99年8月3日為盈餘轉增資配股配息基
準日,依法自99年7月30日起至8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9年7月29日下午4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博
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
(2)茲為配合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第二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
換辦法轉換與各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認股,規定於99年
7月8日至99年8月3日停止受理轉換與認購。
(3)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依發行
及轉換辦法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認購者,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待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確定後,擬
授權董事長辦理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之實際配股配息率調整作業,並公告每股
分派股利比率。
(4)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及本公司各次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購辦法規定,遇到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轉換及認股價
格於配股配息基準日應依該辦法之公式調整每股轉換及認股價格,擬授權董事長
辦理本次價格調整作業,並公告調整後轉換及認股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