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11
2.增資資金來源:本公司九十三年度應分派股東紅利暨員工紅利
3.發行股數:11,765,698股(含員工紅利)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17,656,980元(含員工紅利)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1,64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120股,如嗣後因
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
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認股)辦法轉換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若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
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