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九十四年股東常會暨92年度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公告

股票代號:6152 百一
發布時間:2005-03-11
主旨:本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九十四年股東常會暨92年度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94/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69號(百一電子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A.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案。 B.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本公司發行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情形報告。 D.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A.承認九十三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B.承認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A.公司章程修訂案。 B.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4/04/02~94/05/31 6.其他應敘明事項: A.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四年四月 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卅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博愛路五十三號三樓,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 (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B.依據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於股東 會停止過戶期間,依法停止轉換登記。 C.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用紙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381-6288。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的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股東常會之召 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D.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