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3年除權除息比率與轉換公司債、
員工認股權憑證價格調整。
3.因應措施:
(1).因本公司發行在外之九十二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致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由之64,482,151股增加至93.07.23之65,262,623股。
(2).依93.06.11本公司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調整股東配股率變更事宜,現金
股利由每股配發0.5元變更為每股配發0.494020元,股票股利原每股配發1.8元,
變更為每股配發 1.778473元。
(3).本公司九十二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原為每股27元,因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依轉換辦法之規定,自配股基準日93年8月20日起,
由新台幣27元調整為新台幣22.3元。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x[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金額 x
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轉換價格 ] / [已發行股數 + 新股發行股數 ]=
27 x [65,262,623+(0*13,606,787)/27 ] / [65,262,623+13,606,787 ]= 22.3
故轉換價格應調整為22.3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本公司91年度及9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購辦法規定: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金額 x
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 ] / [已發行股數 + 新股發行股數 ]
(1)91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購價格由原先23.7元調整為19.6元,
並自93年8月21日開始適用。
(2)91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購價格由原先32.8元調整為27.1元,
並自93年8月21日開始適用。
(3)9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購價格由原先71.5元調整為59.2元,
並自93年8月21日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