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1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第一次國內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及除權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公告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經9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
共配發新股13,606,78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36,067,870元乙案,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7月5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430號函申報
生效。
二.經93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茲訂於93年8月20日為盈餘轉增資之配股基準日,依法
自93年8月16日起至8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
手續者,請於93年8月13日下午4時前(因8/15適逢假日,故提前作業)駕臨或郵寄(以
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
北市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
三.茲為配合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其
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於93年7月23日起至8月20日止停止受理轉換。
四.本公司因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權,致影響實際流通在外股份,待流通在外
股份總數確定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並另行公告每股分派股利比率。
五.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