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0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暨九十三年七月八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自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五一、四三○、九○四元;並以盈餘轉增
資新台幣五一、四三○、九一○元(含私募普通股盈轉七、三七六、三一○元,
一般普通股盈轉四四、○五四、六○○元及員工紅利一一、二八九、七一○元)
暨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二五、七一五、四六○(含私募普通股轉增資
三、六八八、一五○元及一般普通股轉增資二二、○二七、三一○元)
,以上合計八八、四三六、○八○元,其中不含私募普通股盈轉和資轉部份,計
七七、三七一、六二○元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台財證一字第0930128471號函申報生效核准在案。
二、因本公司執行庫藏股,致本年度股東配股配息比率變動如下:
項目 金額 變動前配股率(每股) 變動後配股率(每股)
股東紅利-現金 51,430,904 1元 1.0056元
股東紅利-股票 51,430,910 1元 1.0056元
資本公積-股票 25,715,460 0.5元 0.5028元
三、擬定本次配發分派現金股利及增資發行新股之作業時程如下: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08/14~93/08/18
2.除權除息基準日:93/08/18
3.現金股利發放日:93/09/29
四、依據本公司撼訊二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
93/07/23~93/08/18止為可轉債停止轉換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