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2/10
2.公司名稱: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緣主管機關建議,99年2月10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
飛信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合併契約增補條款,
立契約書人: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飛信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乙方」)
緣甲方與乙方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簽署合併契約
(以下簡稱「原合併契約」),茲因主管機關核示為完善雙
方股東權益,有增補契約條款規定以修改雙方原合併契約之
必要,經雙方誠信協商後,同意訂定本增補條款,以資遵循:
一、增加原合併契約第九條第四款
9.4 甲乙雙方承諾自本契約簽訂日至合併基準日止,除依本
契約第十一條買回異議股東之股份外,任一方不得自行或透
過第三人直接或間接買回其已發行之股份或具有股權性質之
有價證券。
二、除原合併契約增加第九條第四款外,原合併契約其餘條
款不變及維持其效力。
三、本增補條款為原合併契約之一部分,效力與原合併契約同。
四、本增補條款一式二份,由雙方分執保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