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如下:
(一)擬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50,000,000元(每股分派1.4385元)。
本公司因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而造成股本增加,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決議通過授
權董事會得調整配息率之相關事宜。
(二)盈餘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股東持股比例,每千股無償配發28.7702股,員工紅利新台幣
33,72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員工紅利新台幣33,720,000元發
放現金,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每千股無償配發
28.7702股合計增資發行新股13,37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本公司因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而造成股本增加,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授
權董事會得調整配股率之相關事宜。
本次增資發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經股東會決
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股基準日及相
關事宜。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因應盈餘轉增資於變更登記尾差問題,其計算單位至10元為止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為33,720,000元;董監事酬勞金為
16,861,000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為3,372仟股,占盈餘轉增資比例為40.28%
,占本年度轉增資總股數比例為25.21%。
(4)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3.8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