頎邦 重大訊息 -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告 本公司發行之九十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屆滿二年

股票代號:6147 頎邦
發布時間:2004-10-14
主旨: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告 本公司發行之九十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屆滿二年
1.事實發生日:93/10/14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91年7月26日向證期會申請發行之九十一年度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額為1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 股數為1000股,並於91年8月6日經證期會台財證一字第0910143704號 函核准,董事會並於91年10月14日決議發行9,950單位,及92年1月6日 發行50單位,總計發行10,000單位。 截至93年10月14日第一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證計9,950單位已屆滿二年 ,依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五條,員工可於一年內行使認股權 共計9,950單位。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