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除權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 除權除息交易日: 93/07/07
二. 除權除息基準日: 93/07/13
三. 股票股利: 每仟股配發 96.096 股
四. 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 2.018 元
五. 股票最後過戶日: 93/07/08
六. 停止過戶期間: 93/07/09 至 93/07/13
七. 依93年5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盈餘分配案,若因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轉換為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授權董事會按配股配息基準日
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配息比率。
八. 本公司原股本46,468,928股,加計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
通股計1,887,383股,總計流通在外股本共計48,356,311股,經此稀釋調整後,股票股利由
股東會通過之每仟股配發100股稀釋為每仟股配發96.096股, 同理股東現金股利由每股
配發 2.1 元稀釋為每股配發 2.01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