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10/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新台
幣五六、二四九、四六○元(含員工紅利二、一四八、○○○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
台幣二七、○五○、七三○元,合計增資新台幣八三、三○○、一九○元,共計發行新
股八、三三○、○一九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報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
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九一)台財證(一)第一二八二七一號函准予申報生效,並奉經濟
部九十一年九月十三日經授商字第○九一○一三七三三六○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
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八日(九一)證櫃上字第三九
七九五號函同意於九十一年十月十一日上櫃買賣。
3.因應措施: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五四、一○一、四五四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
台幣五四一、○一四、五四○元整。
二、本次增資上櫃新股:普通股八、三三○、○一九股,均為記名式,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計新台幣八三、三○○、一九○元整。
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信託部。
五、股票過戶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4中山區南
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2)27175566)。
4.其他應敘明事項:前項增資股票訂於九十一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開始發放並上櫃買
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
一、股東若採行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且已辦妥手續者,其配發之股票將於上櫃當日匯
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券商登錄即可。
二、未採前列方式者,請持本公司寄發之「股票領取單」,加蓋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4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2)
27175566)。
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