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30,000,000股
(擬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現金增資或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發行價格:
(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發行價格以不得低於本公司普通股定價日前一
、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九成。
(2)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發行價格以不得低於本公司普通股定價日前一
、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七成。
(3)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會洽承銷商視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部分,由股東
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
除保留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公開
承銷之規定:
(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提撥公開承銷比例:提撥發行總額85%~90%對外公
開承銷。
(2)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提撥公開承銷比例: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2)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若認購不足或放
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或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須經股東會同意。
(2)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
行計畫之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
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