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曜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股票代號:6143 振曜
發布時間:2010-04-27
主旨: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7 2.私募資金來源: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進行私募。 3.私募股數:不超過30,000,000股(擬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現金增資或私 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本公司普通股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授權 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並依股東會決議之私募價格訂價依據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 之八規定之轉讓條件外,餘不得再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由董事 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或上市) 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或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本次現金增資採私募方式辦理,故須經股東會同意。 (2)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 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未 來如經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