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16
2.當年度員工獎勵政策(包括以前年度發行尚未執行及當年度預計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暨當年度員工分紅等):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結算,
如有盈餘,員工紅利就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及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
餘公積後剩餘之數提撥,以不低於百分之五,不超過百分之十五為限。
3.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暨其合理性: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計增
加股本24,000,000(係員工紅利),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如下: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1.擬制每股盈餘2.47
2.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8.66%
4.對股東公平性:本公司92年度稅後每股盈餘為2.48,年平均投資報酬率為8.70%
員工紅利配發股票股利後擬制每股盈餘為2.47,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8.66%
對股東持有股數影響每股為0.4%,因本公司目前正處成長期,為吸引優秀人才
,為公司創造更大利潤,因此盈餘分配方式應屬合理。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