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齊良、李齊明、趙永毅、
甘霖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甘錦地、洪宗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大陸地區事業名稱: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之名稱:李齊良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長
董事之名稱:李齊明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董事之名稱:趙永毅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部工業區珠竹路28號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為本公司93%轉投資事業,其損益依權益法認列故對
財務業務無影響。
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比例:無。
(2)大陸地區事業名稱:柏承電子(惠陽)有限公司
董事之名稱:李齊明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長
董事之名稱:趙永毅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董事之名稱:洪宗義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陽市水口鎮龍湖開發區27小區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為本公司96%轉投資事業,其損益依權益法認列故對
財務業務無影響。
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比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