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9
2.發生緣由:SARS病毒目前對本公司營收並無影響。
3.處理過程:無
4.預計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一)避免赴疫區(註)出差
(註)依疾病管制局之最新公告為準。截至2003年4月22日,疫區指中國大陸、香港、
越南、新加坡及加拿大。
(二)從疫區返台之同仁,十天內不得至公司。公司上班日應在家辦公。
(三)避免接待來自疫區之訪客。
(四)建議同仁不要自行赴疫區旅遊。
(五)同居住之眷屬若剛從疫區返台,建議自行請假七日以上。
(六)第一線與外賓接觸者或工作環境密閉者,執勤期間皆須戴口罩。
(七)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擤鼻涕後洗手、室內保持空氣流通、避
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或疫區、多運動、適量休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後情形若有變化對本公司造成影響,本公司會將影響情形
及因應措施即時發布重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