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24
2.公司名稱: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今日(3/24)召開第五屆第八次董事會,會中通過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與財務報表,並擬定今年每股配發現金股息1.2元,及股票股利0.3元(即每仟股無
償配發30股),其將提請六月二十五日上午舉行股東常會議決。
今日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
(1)通過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案:
九十八年度全年營收淨額為新台幣2,707,763仟元,稅後純益新台幣146,956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1.17元。
(2)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a.普通股部分,預計每股配發股利新台幣1.5元,其中包含依面額分派股票股利新
台幣0.3元(即每1,000股配發30股),以及現金股息新台幣1.2元。
b.員工分紅預計不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而採發放員工現金紅利,其發放總額為新台
幣15,871,253元。
c.該配股/配息率係以99年3月23日發行在外流通總股數126,406,052股計算;實際每
仟股得配發金額,依除權/息基準日實際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
(3)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通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通過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6)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通過向金融機構申請營運資金融資額度案。
(8)通過本公司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暨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9)通過召開99年股東常會案。
民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擬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假新竹科學
工業園區篤行一路6號(本公司)舉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