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達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股票代號:6138 茂達
發布時間:2004-02-26
主旨: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陸仟萬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興建辦公大樓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 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 三年及滿四年時,依發行與轉換辦法規定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 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二年之 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3.02%(實質收益率為1.5%),滿三年 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5.34%(實質收益率為1.75%),滿四年 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8.24%(實質收益率為2.00%),發行 滿五年得以債券面額賣回。 18.買回條件: (一)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五個月後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 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 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含)時,本公司得按上述 之債券贖回收益率(自本債券發行日起至債券收回基準日止) 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五個月翌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 本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 低於參仟陸佰萬元(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按上述之債券 贖回收益率,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尚未確定。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尚未確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