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2/26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今(2/26)日召開董事會,會中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做出初步決議,在普通
股部分擬每股配發股利3.0元,其中包括股票股利2.7元,以及現金股息0.3元,此案
將提請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舉行之股東常會議決。
今日董事會之重要決議如下:
一、核准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其中全年營收淨額為新台幣1,382,094仟
元,稅後純益新台幣238,467仟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38元。
二、擬定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及方式:
(1)普通股部分,預計每股配發股利新台幣3.0元,其中包含依面額分派股票股利新
台幣2.7元(即每1,000股配發270股),以及現金股息新台幣0.3元。
(2)員工分紅預計分成股票紅利及現金紅利兩部份,股票紅利依面額新台幣10元發放
,總計約新台幣24,750,000元,而現金紅利總計約新台幣2,750,000元。
(3)預計在完成此項盈餘分派後,公司股本將由現今的新台幣544,836,000元增加至
新台幣716,691,720元。
三、核准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新台幣3億6千萬元。
四、核准召集民國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並訂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
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科技生活館201會議室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