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特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會計師查核意見

股票代號:6136 富爾特
發布時間:2004-08-27
主旨: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會計師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3/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 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 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242,512仟元及187,682仟元、民國九十三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收益39,666仟 元及22,239仟元,暨財務報表附註廿七之(二)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以該 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倘經 會計師查核,對財務報表或將有所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 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富爾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 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結果與現金流 量。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何坤錫、何秀梅 證期局核准簽證文號:(80)台財證(一)第51636號,(88)台財證號(六)第21503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