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16
2.發生緣由:1.九十四年股東會召集案。2.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3.本公司發行國內第
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擬變更計劃案。4.擬購買專利權。5.擬赴大陸地區投資。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九十四年股東會召開日期訂為94年6月10日,股票停止
過戶日自94年4月12日至6月10日止。
(二)、1.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新台幣58,383,842元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51,085,860元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2,120,000元配發員工紅利。
(三)、本公司於93年5月4日頃奉主管機關台財證一字第0930115445號函准予發行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5億元案,其投資計畫有關『開發新產品』項目,現因該項
產品開發因產業環境變化等因素,為不衝擊本公司既有產品之市場銷售通路,擬決定
中止部份新產品之後續開發計劃,剩餘未支用資金變更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四)、本公司擬以新台幣4,500萬整購買專利權。
(五)、1.本公司為提升大陸廠之投資效益,擬對大陸孫公司預估投資金額為港幣3,770
萬元。2.本公司另擬於華東地區預估投資美金150萬元以擴展生產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