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公司、
台中商業銀行(股)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柒億伍仟萬元整五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運用於新產品與新市場的投資開發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