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10
2.公司名稱: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背書保証第一筆期未餘額
本公司對信音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期未餘額誤植為新台幣31310元更正為0
新增一筆本公司對中山龍大興電鍍有限公司背書保証新台幣31310仟元
因10/27董事會通過修訂版「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法故更正資金貸與備註
於原備註除符合第三條第四項規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
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與限制其額度外,加註【惟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貸出
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