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05
2.公司名稱:信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附註34頁及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21頁
財務報表附註34頁更正前:
(3)本公司委託SEC-U.S.A.銷售本公司之產品,並按銷售額支付佣金,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第一季認列佣金支出分別為2,750仟元及4,300仟元
,帳列推銷費用-佣金支出項下。
財務報表附註34頁更正後:
(3)本公司自行銷售產品予SEC-U.S.A.引介客戶所獲得之銷售毛利計算佣金,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第一季認列佣金支出分別為2,750仟元及4,300仟元,
帳列推銷費用-佣金支出項下。
合併財務報表21頁更正前:
(2)本公司委託SEC-U.S.A.銷售本公司之產品,並按銷售額支付佣金,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第一季認列佣金支出分別為2,750仟元及4,300仟元。
合併財務報表21頁更正後:
(2)本公司自行銷售產品予SEC-U.S.A.引介客戶所獲得之銷售毛利計算佣金,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第一季認列佣金支出分別為2,750仟元及4,300仟元。
6.因應措施:公告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