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運 重大訊息 - (1)訂定99/7/19為98年度股票股利之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暨 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除權交易日為99/7/13。(2)可轉換公司 債停止轉換期間為99/6/24~99/7/19。

股票代號:6125 廣運
發布時間:2010-06-15
主旨:(1)訂定99/7/19為98年度股票股利之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暨 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除權交易日為99/7/13。(2)可轉換公司 債停止轉換期間為99/6/24~99/7/19。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6/1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公積配股金額為103,691,310元,每壹股配發0.5元   (即每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50股)。 (2).現金配發金額為103,691,311元,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13 5.最後過戶日:99/07/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19 8.除權(息)基準日:99/07/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本公積發行新股業已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9日金管證發字   第099002971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擬訂定99年7月19日為配股除權及增資基準日(除權交易日為99年7月13日)   暨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7月15日至99年7月19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99年6月24日至99年7月19日。 (3)前述無償配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受之,配發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或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拼湊不足壹整股時,所遺股份由董事長洽特   定股東按面額承購。 (4)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擬授權董事長另訂之,發放時以匯款方式或以「禁止背書轉讓」   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匯費及郵費由股   東負擔,現金股利金額在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 (5)嗣後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及   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