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27
2.公司名稱: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民國99年5月2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營業分
割案,將原有電子事業部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
之百持股之子公司『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分割基準日訂為民國
99年7月31日。
凡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6月28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
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