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99/3/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由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透過本次資產之重組及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經營及專業分工,
專注於電子市場領域,有效提高競爭力及資源整合,未來可適時擴大
經營規模,提升營收與獲利。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專業經營與分工,強化核心競爭力,並使電子事業部相關業務蓬勃發展,
以期在獨立運作下提昇電子事業部整體營運績效及市場競爭力,未來擴大經營
規模,有助企業提昇營收及獲利。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由切割後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專業經營其電子領域上,有助提升整體營運績效
及市場競爭力,故廣運100%持有金運科技公司,受讓後之營運績效,廣運仍受惠,每
股淨值與每股盈餘可望持續成長。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 換股比例: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發行普通股109,500仟股與廣運公司,
以溢價發行每股20元作為對價,以受讓廣運公司分割讓與之相關營業價值。
(2) 計算依據:參酌截至民國98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基礎,決定
換股比率,並經獨立專家表示合理。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於本分割案獲廣運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及相關主管機關(包括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等)之許可或核准後,授權廣運公司董
事會決定之。目前暫定為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若有調整分割基準日之必要
時,授權廣運公司董事會訂定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本分割計畫所分割讓與給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資產負債其權利義務自分割基準
日起,由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相關之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既存上櫃公司。
(2) 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99年2月新設公司。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及
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新台幣2,782,637仟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新台幣522,595仟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
為新台幣2,260,042仟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範圍、資產、負債,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為準。
(5)金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計發行普通股109,500仟股予本公司,以每股20元溢價
發行作為對價,以受讓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相關營業。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
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