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1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8,434,20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7/18~100/09/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23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5.00~4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6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第三次買回1,287,000股, 並業已於100年7月辦理註銷完成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7年預計買回1,500,000股但實際買回1,287,000股,未執行完畢原因:施行期間股價盤整向
上且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故未予以
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每股25元至45元之間(惟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
限,將繼續買回)買回庫藏股2,230,000股轉讓予員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00年7月15日訂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
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
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
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庫藏股轉讓期間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
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及
國內外子公司之員工(指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
司),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受讓人範圍:
1.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員工。
2.未來公司策略發展所需之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為依實際買回之股數總額為上限。
各員工得認購股數由董事會考量員工職務、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員工
得受讓股份之權數,各次轉讓作業之年資計算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轉讓限制等相關事
項,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另行核定。
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則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
他員工認購之。
第五之一條:股份轉讓限制:
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股票,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或其他法律規定,得限制其所認股份在一定
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六條:庫藏股依下列程序辦理:
1.依董事會之決議申報、公告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轉讓價格、認購繳款期
限、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或符合「上市上
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之一規定得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
外,其價格不得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第八條:庫藏股轉讓予認購之員工,應依法繳納相關稅捐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辦理過戶登
記後除另有規定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
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6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21.9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上奇科技如以每股25元~45元之價格區間購回庫藏股,其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股東權益占
總資產比率雖較未購回前降低,惟其下降幅度尚不致影響公司整體償債能力及財務結構之穩
定性;另該公司每股淨值將因公司買回價格之高低而產生變動,惟其波動幅度亦尚不致對該
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至於每股盈餘則因本次買回之股數不多,故影嚮甚小;另該公司
股東權益報酬率亦呈小幅上升。故上奇科技本次購回庫藏股對其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
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尚不致發生重大不利之
影響;在現金流量上雖因買進庫藏股而使現金流量減少,截至100年第一季止之帳上現金達
164,662仟元,仍足以支應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現金流量。本次擬買回之庫藏股2,230仟股,並
未超過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48,260仟股之10 %即4,826仟股。另經核算上奇科技本次買回之
最高金額100,350仟元,並未超過其保留盈餘減除公司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135,129仟元
後之141,631仟元。綜上所述,上奇科技預計以每股25元~45元之價格區間買回庫藏股,其價
格之訂定及預計買回之數量均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