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2/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張耀仁協理
湯立民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張耀仁協理
湯立民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奇率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上奇電腦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特別助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833號二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倉儲,批發及國際貿易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以上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轉投資公司,
均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