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15
2.發生緣由:依據(93)證櫃上字第22364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債基本資料
發行日:91/10/04
投資人可賣回日:93/10/03、94/10/03、95/10/03
到期日:96/10/03
債券發行總額:新台幣250,000仟元
上月底流通在外餘額:新台幣225,600仟元
到期日或賣回日最大資金需求:新台幣240,036仟元
公司債轉換價:新台幣20.4元
最近日公司股票之收盤價:新台幣3.6元(93.9.15)
轉換價重設條款:本公司於9/6-9/14特別重設價格新台幣3.39元
(2)償債資金來源
1.8月底約當現金新台幣36,306仟元(含零用金6萬元)
2.8月底未受限制短期投資餘額:新台幣48,000仟元
3.8月底尚可動用之銀行額度新台幣38,364仟元(己扣除需提供之定存擔保)
4.本可轉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債券持有人得於93年9月3日(不含)起7個營業
日內得依特別重設價格新台幣3.39元行使轉換為普通股。經徵詢可轉債
持有人取得部份支持,將依特別重設後之轉換價格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或繼續持
有債券,同時取得主要董事支援,二者合計至少可減少新台幣1億元之資金需求。
5.其餘不足之資金缺口新台幣17,366仟元,將加緊帳款回收及積極拓展銀行額度支
應。另若有其他債券持有人依特別重設價格轉換普通股時,亦可減少資金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