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五小段51地號土地、權利範圍300/萬(主建物基地持分
230/萬、車位基地持分70/萬)
建物: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6號5樓、208號5樓、210號5樓、212號5樓(建號1457號
、1458號、1459號、1460號)所有權三分之ㄧ
車位: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06、208、210、212號門牌防屋地下二層(建號:1489號)
停車位14個
2.事實發生日:100/7/15~100/7/1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207.91平方公尺,折合62.89坪。
土地每平方尺約532,026,土地總價款為新台幣110,613,548元。
建物面積980.55每平公尺,折合296.62坪。
建物每平方公尺約30,384元,建物總價款為新台幣29,793,119元。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40,406,66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賸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賸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賸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交易相對人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無此情形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此情形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訂金款交付信託)NT$20,136,000。
第二期款(於土增稅、契稅及其他稅賦之稅單核定之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交付)
NT$20,136,000。
第三期款(標的物完成產權移轉過戶登記後)NT$100,134,667。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並參考估價報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敏達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詹勳敏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2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辦公室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