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業主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10/12~100/10/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接獲台塑麥寮FST C列廠房營建及砥粒回收案鋼構等統包工程,本案合約總金額
為新台幣肆億伍仟捌佰捌拾捌萬元整(未稅),此訂單對本公司團隊專業技術之肯定以及
營收注挹甚大,並為本公司帶來相關產業之商機。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拓展未來對高科技新建廠房工程業務之爭取,及獲利之注挹。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預計對本公司之業績及獲利方面甚為增加。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工程已隨即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