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4樓大會議室台大校友聯誼社。(上午九時整)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及九十九年度營業計劃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3)本公司變更96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資金運用計劃案
,提請追認。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改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
(3)修改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內部人競業禁止限制。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
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2)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19日起至
99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99年4月29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加蓋股東
原留印鑑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擎邦國際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股務課﹝地址:台北市中
正區青島東路5號5樓,電話:02-23223792﹞。
(3) 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
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 本次其他議案中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內部人競業禁止限制,爰依
公司法209條及第32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
及內部人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