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9/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經91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
29,570,470元(含員工紅利2,371,650元),每仟股配發88股,共發行普通股
2,957,047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
9月23日(91)台財證(一)第152313號函核准在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訂於民國91年10月19日為除權基準日,並自91年10月15日起至10月19日止
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1年
10月14日下午五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
理部(郵寄以郵戳為憑)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