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248,277,2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8/12~100/10/1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9,77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4.00~24.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0/3/17~100/5/13 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共計買回49,467,000股,業已註銷完成.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買回54,000,000股,實際買回49,467,000股.本次執行率達
91.6%,因買回期間股價回升趨近董事會核准上限,加上成交量萎縮,故未能於期間內全數
買回。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提請 核議。
說明:
一、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註銷完成,考量市場狀況及公司資本結
構,擬實施第二次庫藏股。
二、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註銷。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194,48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0年8月12日起至100年10月11日止。
預計買回49,770,000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
5.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4元至24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
低於買回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之方式:於集中交易市場買進。
三、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茲擬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四、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核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0年8月11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49,77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14.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九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出具「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票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認為
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本次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
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
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註:
1.前述之6,248,277,200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
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為1,194,480,000元。
2.經證期局要求更正買回截止日為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