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02
2.公司名稱: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台灣奈普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456號函核准在案。
(2)依合併契約第三條之約定,以台灣奈普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51股換發
本公司99年除息後普通股1股,不滿1股之畸零股部分,由本公司以股票面額按比例折付
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3)依前述換股比例計算,本公司因本合併案預計將發行普通股約123,340,251股
(含私募普通股17,225,165股),總計新發行股份總額約新台幣1,233,402,510元整;
惟實際發行新股股份總數,以合併基準日台灣奈普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發行
普通股股份總數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數為準。
(4)本次合併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次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為 99 年9月 15 日。
(6)訂定合併基準日為 99 年9月15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