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6
2.公司名稱:建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規定,若本
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新台幣參千萬元(原發行總面額之10%)者,本公司得於其後
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
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
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
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
本債券。
(二)本轉換公司債截至99年9月5日止,流通在外餘額為新台幣2,700,000元,已低於原
發行總額10%(即新台幣30,000,000元),故辦理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
(三)相關時程如下:
(1)債券收回通知期間:99/09/21~99/10/20
(2)債券收回基準日:99/10/20
(3)債券下櫃日:99/10/21
(4)債券收回價金發放日:99/10/26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