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報告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8所述,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
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計新台幣994,371仟元及新台幣
1,028,324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損)益計新台幣(35,710)仟元及新台幣(26,219)仟元,係以該等被投
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又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
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財務報表
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
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此 致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證期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財務報告
核准簽證文號:(72)台財證(一)字第2583號
(93)台財證(六)字第100668號
會計師:梁再添
吳麗玉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